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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5 17:46:54
儒家所谓礼并不仅指形式上的礼仪(etiquette of rites),更指礼仪背后的实质上的礼制(institution of rites),即指制度规范(norms-institutions),亦即群体秩序的体现。
笔者认为,作为一个坚定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和卓越的中国哲学史家,方先生在这方面所做的学术探索工作和不懈的思想努力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值得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很明显,这两派所表现出来的文化胸襟和开放态度应该说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比较顽固守旧派有着相对多元开放立场的现代新儒家,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马克思主义者相比显然还是要逊色得多。
诚如方先生所说: 2004年出现了一股公开主张"立儒教为国教"、"以儒学取代马克思主义"、"儒化共产党"、"儒化中国"的大陆新儒学思潮,召开"文化保守主义峰会",创办标榜"儒家立场、儒学理念、儒教事业"的网站,大搞尊孔祭孔活动,推行读经运动,其代表人物还提出了以"通儒院"、"庶民院"、"国体院"三院制取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所谓"王道政治"方案,声称要用"儒化"的办法把社会主义中国和平演变成一个"儒士共同体专政"的国家。肯定'互动'说并不是丧失立场,肯定'互动'说也不是搞什么'统战'把戏,而是发展中国新文化的需要,也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需要,或者说是内在要求。我还认为,为了证明那些被忽视的思想不无道理,学者们通过改变它们的形式来使它们与现实对话。53.方克立:《略论现代新儒家之得失》,《现代新儒学与中国现代化》,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7页。3、发展、多元、开放的理论视角和文化心态。
事实上,方先生已成为张岱年先生逝世后中国马克思主义综合创新派最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基于上述分析,在对蒋文作出全面评述的最后,方先生又重申了他的理论立场和对儒学本质及其在现代中国的命运的一以贯之的看法。这就是说,会??最初乃是同一个字的异体字。
社会,商工政学莫不有之;而最重之义,极于成国。[⑨] 这其实是此前的王权封建时代的遗俗:只有天子和诸侯有权立社稷,亦即建立国家。人道即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礼论》)。他说: 荀卿曰:民生有群。
这也正是荀子的群概念。汉代以前只有春社,以后又有秋社;宋代以来,以立春、立秋后的第五个戊日为社日。
因此,我们主要讨论中国历代的社会形态。[⑨] 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所以,他说: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这就是中国近代、现代和当代已经发生并还在发生的事情。
但这种抽象的争论是没有实质意义的,任何一方似乎都有颇为充足的理据,然而任何一方都无法说服另一方。所谓社会形态(social form),就是人类在某种基本的共同生活方式下的共同生活形式。显然,无论关于社会的观念怎样演变,它总与社、即土相关,这就是说,社会观念总是带有地域性、区域性或空间性,直至今天网络空间的网络社会依然如此,人们总是在某种社的空间里会起来,聚在一起,进行某种形式的共同生活。由此可见,荀子之所谓群正是社会概念。
甲骨文有示字,无主字,似乎示字即是主字,或者是同源词。这是现代性的一个最根本的特征:个体性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出来。
但这并不是说礼是不可损益的。为此,有必要明确提出荀子的群学,但不是严复那样的社会学的理解,而是生活儒学的理解,即理解为基于生活方式转换的社会哲学或一般社会理论。
[13] 严复:《原强》,《严复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因此,皇权社会形态的价值观也不是个体主义,而是某种集体主义;这种集体,就是家族家庭。社日的狂欢庆典,叫做社火;其中的一项重要节目,就是社戏。严复将society译为群,源自荀子。[15]《孟子》:《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这大致上正是society的概念。
礼即社会规范及其制度;而义则是正义原则,它是建构社会规范及其制度的价值根据。2、社会发展:礼之损益 荀子继承了孔子礼有损益的思想,认为礼即社会规范及其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的,因为社会形态亦非一成不变的;换言之,群的内容和形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损益因革、变化发展的。
荀子指出:以群则和,……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荣辱》);所以,凡是群,不可少顷舍礼义(《王制》)。简而言之,宜的字形是:置荐俎(且)于房屋(宀)之中。
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社会既然是指的群体,自然使人想到作为它的对立面的个体。
[②] 穆勒:《群己权界论》,严复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从宀之下、一之上,多省声。这时候,汉语社会和西语society完全是同一个概念。[⑦]《玉篇•宀部》也说:宔,今作‘主。
在他看来,法度即道,而道就是人道: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社会,就是在某个共同空间里共同生活的群体。
荀子时而讲法后王,时而讲法先王,似乎自相矛盾;其实,法先王是讲的关于礼之损益的一般原理,即我们所讨论的荀子社会正义理论的普遍原理;而法后王则是讲的礼的当代损益,即从王权封建社会转向皇权专制社会的制度转型,这是当时的历史趋势。而字书曰:邑,人聚会之称也;从口,有区域也;从卪,有法度也。
许慎解释:宜:所安也。《春秋传》曰: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
5、民权社会 所谓民权社会,同样也是从政治制度角度命名的。对于今天来说,最重要的是理解历时性的社会形态概念和共时性的公民社会概念。如今,人们喜欢谈论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二)汉语会的社会涵义 在上述立社活动、即社事中,衍生出了会社的组织,下自家族之社、村堡之社,上至国家之社,成为人们社会交往的一种组织形式,诸如社火会孝义会自乐班会曲子会香火朝山会社等等,设会头,订会章,招会员,收会费。
又俎字条:象俎上置肉之形。[⑥] 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年版。
而许慎说:主:灯中火主也。(二)荀子群学的基本原理 荀子的群学并不是社会学,毋宁说是一种社会哲学,或者说是儒学关于社会的一般原理。
……故有血气之属莫知于人,故人之于其亲也,至死无穷。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宜字条指出:此字从且、从肉,象肉在俎上之形;‘且为‘俎之本字,本为以断木所作之荐;故且、宜、俎实出同源。